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份公司的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1根据国家关于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政策规定的基本原则,现决定成立甘肃博峰肥牛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会宁分公司。南中元、王志明、王彦伟、高万红等四人20xx年月为明确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起人南中元、王志明、王彦伟等人自愿入股,在会宁县柴门乡鸡儿村西王社租王志成的牛场及土地,建立股份合作制企业,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和投资、共同经营。
二、各出资人为企业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允许发起人用实物出资),对企业承担风险责任。企业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抽回出资(如出资人需增减资本待一年后在现发起人中互相调节)。
三、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势,面向省内外市场,积极发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四、公司的经营范围:
主营:肉牛养殖、销售。
兼营:种牛繁殖。
五、发起人及出资人出资份额如下:公司资本总额为万元人民币,其中:
南中元出资 万元,占企业资本总额的 %;
王志明出资 万元,占企业资本总额的 %;
王彦伟出资;
高万红出资 万元,占企业资本总额的 %;
六、股东的出资额按下列原则解交到位: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20xx年 月 日,必须按协议办理入股资产移交和认缴出资的手续(月日务必到账50%),所有资金全部存入会宁县柴门信用社公司基本账户内。移交、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企业法人所有,逾期按实际到账额计算股本。
七、南中元、王志明、王彦伟、高万红并代表出资人一致同意甘肃博峰肥牛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会宁分公司章程(草案)。
八、南中元、王志明、王彦伟、高万红等发起人负责筹建甘肃博峰肥牛会宁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九、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的权利和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由创立会选出董事会成员,公司正式注册登记之日董事会方可正式行使职权。
董事会由南中元、王志明、王彦伟、高万红等四名董事组成,董事任期 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一名,由南中元担任,设副董事长2名,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出聘请资深人士担任名誉董事长、董事会顾问。董事会职权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一、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厂长)、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监理会成员由王志明、王彦伟、南中元、高万红等4人组成,任期 年,可连选连任。监理会的职权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二、公司的经理(厂长)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全面负责。
十三、公司下属企业设经理(厂长)一名,经理(厂长)由董事会聘任;副经理(副厂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经理(厂长)工作,以经理(厂长)负责。
十四、经理(厂长)任期为年,可连聘连任。
十五、董事长、经理(厂长)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不得从事与本企业有竞争或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六、企业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由经理(厂长)负责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提出设立相应的经营管理机构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由经理(厂长)负责组织和领导。
十七、本协议一式九份,发起人一份,企业留存一份,申请变更(注册)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发起人协商解决。
出资人签名盖章: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2甲方:住址:
乙方:
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以其在 行置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股权置换内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股份与乙方持有的 公司 %股份进行置换。
二、股权置换价格
1、万元人民币,因此甲乙本次拟置入的公司的股权评估值为 万元人民币。
2、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因此乙方本次拟置入的 公司%的股权评估值为 万元人民币。
3、甲乙双方同意以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对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对方。
2、甲乙双方均保证除本合同外,在此之前,各自没有与任何人达成协议或向任何人承诺出售、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被转让股权;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不存在任何对方未知的质押、担保等其它导致该股权无法转让的情况,且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甲乙双方均保证置换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不违反双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签署相关文件,如因一方公司章程规定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履行,违约方必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甲乙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乙方享有置换股权股东权益所需的一切法律文件。
5、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提供甲方享有置换股权股东权益所必需的一切法律文件。
6、甲方应当出具书面材料确认,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完毕乙方的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乙方享有 乙方保证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并按章程的规定享有的利润、承担风险和责任。
7、乙方应当出具书面材料确认,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完毕甲方的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甲方享有作为 甲方保证按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并按章程的规定享有的利润、承担风险及责任。
8、甲乙双方有义务于本合同生效后实施交接资料等一切必要的行为,签署一切必要的交付,以实现合同之目的。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本协议涉及的各方商业秘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或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其承担披露义务的除外。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本次置换股权价格的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2、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的, ……此处隐藏17456个字……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由于发起人过失致公司受财产损害时,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十、发起人A负责设立申请事务,发起人B负责公司董事、监事选举事务,发起人C负责其他设立事务(或发起人A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发起人协商解决(或由A酌情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____份,发起人各执____份,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起人签名盖章:
A(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国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C(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D(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14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正在进行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据此,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完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认购甲方股份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在甲方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进行增资扩股时,乙方有意向向
甲方认购股份,并在此预先认购。
第二条 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认购股份,意向认购股份股,预先支付购股款项人民币万元,待确定每股认购价格后,多退少补补齐购股款项。
第三条 乙方预先认购股份的款项在本意向书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存至甲方如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第四条 待甲方确定每股认购价格后,乙方不同意认购价格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有权要求甲方退款,甲方将乙方预付款项无息退换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预付款项以及将来补交的款项来源完全合法正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第六条 乙方在甲方尚未确定每股认购价格之前要求甲方退款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本意向书确定的预付款项5%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确定每股认购价格后,除乙方不同意认购价格要求取消认购资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认购权,若甲方剥夺乙方优先认购权的,应
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等,致使本协议书中止执行或无法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本意向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代表:
签字日期:
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日期: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15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__年__月__日在深圳市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向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方签字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经主管审批机关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生效。
九、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工商局、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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